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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首届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评选活动的公告
发布时间【2017-04-11】
编辑【800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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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全面提升临河区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,树立窗口形象,展示临河地区出租车驾驶人的新风貌,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出行提供文明、便捷、舒心的优质服务,临河区委宣传部、临河区交警大队、临河区运管所决定联合开展首届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主题 文明与你同行,的士扮靓临河 二、活动时间 4月5日-6月中旬 三、评选范围 活动评选范围包括在临河区从事出租车客运驾驶工作满三年及以上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出租车驾驶人。 四、评选标准 1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。 2.守法经营,遵守出租车营运规定和交通法规,按规定进行从业资格注册,按时参加所属公司组织的安全例会、继续教育培训等活动。 3.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。 4.驾驶技术良好,各种安全服务设施齐全有效。 5.职业道德良好,能够主动协助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乘客上下车,帮助乘客提放行李,提醒乘客带好自己的物品。 6.服务态度良好,对乘客态度和蔼、微笑服务,在服务对象中具有良好的声誉。 7.文明形象良好,穿戴整洁,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,不讲粗话、脏话,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行业窗口形象。 8.驾驶记录良好,1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,三年内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,从业资格证无违章扣分记录。 9.车容车况良好,遵守车辆按时保洁维护的制度,车容整洁美观,车辆技术状况良好,车身无明显划痕,车内无异味,不张贴广告,不在车内吸烟。 10.带头作用良好,能在行业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,无社会治安不良记录,无服务质量投诉,其先进典型事迹被媒体报道和社会认可,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在出租车司机行业中具有良好的声誉。 五、工作程序 (一)推荐申报(4月5日至4月30日) 本次活动采取企业组织推荐、群众推荐、自我推荐等多种形式。各出租车公司或个人依据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(各出租车公司推荐的候选人名单需在本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,并无异议),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填写《首届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评选推荐表》,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(材料要求事实真实、表述准确、条理清晰)及工作照、一寸彩照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,于4月30日前上报至临河区文明办,同时将推荐表、事迹材料及照片的电子版一并上报。 (二)审核评选(5月1日至5月10日) 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,临河区文明办将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,并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,确定初步人选,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一步考察审核后,拟定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正式候选人人选。 (三)媒体公示(5月11日至5月17日) 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、先进事迹通过《临河报》《临河新闻网》“黄河金岸·魅力临河”微信公众平台等区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 (四)确定表彰(6月中旬)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,最终确定10名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,由临河区委宣传部、临河区交警大队、临河区运管所联合印发《关于表彰首届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的决定》,并举办颁奖仪式进行表彰,授予荣誉证书及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车载荣誉牌匾。 (五)事迹宣传 对获得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荣誉称号的人物及事迹,将在《巴彦淖尔日报》《黄河晚报》《临河报》,“掌上巴彦淖尔”“黄河金岸·魅力临河”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,并向《内蒙古日报》等上级媒体推送;组建先进事迹宣讲团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等开展广泛宣传。 《首届临河区“十佳出租车驾驶人”评选推荐表》从临河新闻网(http//linhexww.com)《文明临河 公示公告》栏自行下载。
中共临河区委员会宣传部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大队 临河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4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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